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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在北京主持召開中央政法委全體會議暨司法體制機制改革第九次專題匯報會。 |
中評社北京6月13日電/6月10日,中央政法委全體會議透露的消息,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將進行修改完善。而記者獲悉,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啟動了包括上述兩部訴訟法在內的三大訴訟法的修改工作。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是中國最重要的三部訴訟法,已經連續兩次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為何要修改三大訴訟法,修改對推動民主法治進程有何影響?今日開始,本報推出系列訪談,關注三大訴訟法修改的焦點、難點和熱點。
新京報報道,訴訟法是規定訴訟程序的法律,我國有三大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
□刑事訴訟實行國家干預原則,提起訴訟主要由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檢察院與自訴人對被告人有罪負舉證責任,只要控方無法證明被告人有罪,那麼被告人即是無罪。
□民事訴訟實行不告不理原則,提起訴訟的主體必然是民事權利受到侵犯,或者是發生爭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一般按“誰主張,誰舉證”分配舉證責任。
□行政訴訟為解決國家行政管理權行使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提起訴訟的主體是行政管理的相對人,也就是被管理者。由被告行政機關就是否依法行政負主要舉證責任。
刑事訴訟法
時隔15年後再次大修
今年3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郎勝在刑事訴訟法調研中表示,刑事訴訟法修改已列入今年立法工作計劃。
全國人大1979年制定刑事訴訟法後,1996年對該法進行了首次大修,近年來,學術界和實務界要求再次呼籲大修,佘祥林案、趙作海案、躲貓貓事件背後暴露出來的刑訊逼供、屈打成招問題也指向現行刑事訴訟法的不足。
中國社科院法學所研究員、中國法學會刑事訴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王敏遠表示,此次修法有望明確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即通過刑訊逼供等非法方式獲取的證據不能成為法院定罪的證據,此外,他建議此次修法要考慮與國際條約的銜接,比如中國已經簽署但尚未批准加入的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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