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話
“財產申報可新人新辦法”
對話人
任建明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
新京報:社會誠信體系和信息統計體系對於財產申報的影響到底有多大?
任建明:可能有方方面面的因素制約這個制度效果的發揮,我認為不應孤立地去說怎麼推行這個制度、怎麼讓它有效,而是要有一個戰略的考慮,把財產申報作為這個戰略的組成部分。
國外以及香港都搞了財產申報,過去把它的作用誇大了,認為一推行這個制度就萬事大吉,其實沒有那麼神奇。因為即使在國外,光靠財產申報發現問題也很難,沒有人傻到把問題財產申報出來。這個制度可以作為一個階段性的基本手段。
新京報:如果這些條件具備了,制度的效果能否比較好的發揮?
任建明:單從推行財產申報制度而言,我們還是需要一個漸進的策略,比如在地方試點新人新辦法,新選的幹部要申報財產。
比如,某地班子換屆,領導都要申報財產,審查確認其合法財產;下一個班子成立後,給六個月申報期,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就處理,這樣在短期內把歷史問題糾正,然後翻過歷史一頁,走上一個成功的反腐軌道。這種情況下,財產申報制度使用一次就可以了,六個月之後就是將來的問題了,之前則是歷史問題。
新京報:這種新舊區別,對於已經違法犯罪的官員是不是開了口子?
任建明:歷史問題從寬處理,不是無原則地撈了就撈了,有嚴重後果的,除了財產充公,還應有重罰。
香港當時就遇到過這種問題,廉署成立後誓言要把所有腐敗分子挖出來,查到1976年後就導致警察鬧事,釀成社會動亂,港督被迫宣布特赦。要吸取他們這個教訓,但歷史也不能簡單翻過去,撈了不能白撈,要吐出來。
新京報:如果說財產申報只是階段性的手段,那反腐還要經歷多長時間?
任建明:我們常講反腐敗的長期性、艱巨性,但我認為長期性是值得商榷的,儘管腐敗是個很難徹底鏟除的問題,但從反面講這也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因為時間久了就會從量變到質變,動搖執政地位,我很同意溫總理曾說的,目前我們最大的危險是腐敗。
我們具體的制度,像財產申報,是為一個更大的戰略服務的,不能只看到樹木,而不見森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