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組織機構圖”
中國紅十字會是個龐大的“群族”。
據中國紅十字會官網2011年7月13日發佈的“中國紅十字會組織機構圖”顯示,中國紅十字會最高權力機關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按隸屬關係,其依次下設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和執委會三個層級(見附表)。
目前,中國紅十字會有31個省級分會、333個地級分會、2860個縣級分會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分會,鐵路和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有7萬個基層組織,團體會員單位12萬個,志願者113.2萬人,會員總數2398萬人,其中青少年會員1549萬人。
王汝鵬解釋,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即上述的中國紅十字會)與分會的關係是業務指導關係,依據《紅十字會法》,各級紅十字會組織都要開展“三救三獻”(救災、救助、救護,義務獻血、造血幹細胞捐獻、人體器官捐獻)以及國際人道法傳播、紅十字青少年等方面的工作。
在上述機構圖中,中國紅十字會特意注明,其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紅十字會以及地市級紅十字會、縣級紅十字會、基層紅十字組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紅十字會,行業紅十字會,特別行政區紅十字會之間,僅存在業務指導關係,而非領導關係。
“上級紅十字會對下級紅十字會都要進行部署和指導。但上級紅十字會不負責下級紅十字會的人事管理、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的劃撥,這與工青婦、殘聯、文聯等人民團體的組織管理模式是一樣的。”王汝鵬說道。
王汝鵬稱,紅十字總會對分會的監管主要是業務方面的監管,比如佈置的工作是否按要求落實,撥付的救災款物是否及時安全分發到位等,主要監管方式有自上而下的內部監督檢查,也有外部審計和第三方評估,同時還要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檢查。
不過,因備受關注的“郭美美事件”,2011年7月1日中國紅十字總會曾發出關於“暫停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一切活動”的聲明稱,邀請審計機構對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成立以來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並商請中國商業聯合會成立調查組,調查媒體所反映的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運作方式問題。在此之前,暫停中國商業系統紅十字會的一切活動。
“如果僅僅是業務指導關係,中國紅十字會有何權限暫停商業系統紅十字會的一切業務活動?”有社會人士質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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