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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駁回賴昌星暫緩執行遣返申請,賴昌星最快23日被遣返。 |
中評社北京7月22日電/據新聞週刊報道,1999年4月,中央紀委監察部收到有關部門轉來的一封舉報信,信中反映,福建廈門遠華集團老闆賴昌星等人,與廈門海關等口岸管理部門內外勾結、大肆走私、違法犯罪。這封舉報信引起了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
4月20日中央領導作出批示,決定以海關總署為主,中央紀委組織協調徹底查清此案。經過籌劃準備後,8月18日辦案人員正式進駐廈門,拉開了廈門特大走私案的查處序幕。
從進駐廈門開始,“420”專案組即多頭出擊,一天到十個部門,扣押文件材料,搜集原始證據,有些嫌疑人當天就抓了。十天之內專案組掌握的涉案金額就突破了110億元。經過一年多的深入調查,辦案人員查明,1996年以來,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廈門關區走私進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化工原料、西藥原料、電子機械等貨物的價值高達530億元,偷逃稅款300億元,是建國以來查處的最大的走私案。
首犯賴昌星以走私電腦芯片起家,然後走私各種汽車、摩托車,從化工原料到整船的成品油,從民用建築材料到武器軍火,無所不為。為了獲得走私的全面成功,他用紅粉、金錢籠絡官員以全面打開走私渠道;包養打手以保護走私,獨霸廈門走私市場;與海關密切勾結,肆無忌憚地大量走私。
廈門遠華案涉及到很多黨政機關、海關、金融、稅務、商檢、港監、邊防等部門,以及一批國有企業。涉案金額巨大,在廈門關區走私貨物的價值達人民幣530多億元,偷逃應繳稅款300多億元,逃私多達800億元。涉案人員眾多,共有600多名涉案人員被審查,其中有近300人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這起建國以來罕見的走私腐敗大案終於接近尾聲了,從中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犯罪人員的狡詐、險惡,還看到了新形勢下我國反腐敗鬥爭的複雜性、艱巨性和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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