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被疑裝窮
2005年8月一個週末,賴昌星因在一家飯店參加聚會並超過其3小時的外出時間而被逮捕,加拿大難民法庭法官正式下令將其關押起來。法官指出,賴昌星不但違反禁令,還與當地黑幫有聯繫。
加拿大移民暨難民局官員泰斯勒表示,賴昌星因擔心會被遣返中國,故潛逃的可能性極大,因此法官才下令將其關押起來。在16日的拘押聽證會上,賴昌星表示,他因為決定參加一名在監獄教堂認識的朋友女兒生日晚宴才會違反宵禁規定,他並不清楚此人具有黑幫背景,也從未聽說過朋友所在的黑幫。
加拿大警方於8月20日公佈的聆訊記錄中披露,此番賴昌星被發現違反宵禁令而被捕,皆因一個叫托尼音譯的男子在前一天上午向移民局告發,稱賴昌星第二天晚上宵禁時間過後會外出赴宴。
聆訊記錄還揭露,托尼曾聲稱賴昌星欠其20萬加元。對此賴昌星則表示,托尼曾經威脅過自己,並給其家庭寫信,自己留有信件證據。但他表示,早在今年初,自己在香港的“朋友”已經用港幣還清了欠款。但泰斯勒表示,加拿大移民局並不相信賴昌星所說的話。
聆訊再次牽扯出有關賴昌星財政狀況疑雲。托尼指出,賴昌星曾在不同場合稱自己的財政狀況不太好,錢財正在耗盡。但聆訊記錄指出,有信息表明香港還有一家公司在為賴昌星提供資助,這不得不使人質疑他沒錢的可信度。美國和其他地方也曾經有人匯款給賴昌星的消息被披露,而香港更有地下錢莊曾幫人匯款給他,“外面不是很多人說我帶很多錢出來嘛,他們怎麼講就怎麼講吧。”
賴昌星說自己只愛抽煙,賭場已不再踏足。媒體有報導指他到賭場豪賭,投注額高達數萬加元,惹起執法機構注意,指他和黑社會有聯繫,禁止他踏足賭場。但賴昌星矢口否認,花黑錢辦“善事”蒙住老鄉。比賴昌星年紀稍大些的村民介紹說,賴昌星家以前很窮,所以他只讀到小學三年級。輟學後,種過田、賣過菜、打過工,辦過配件廠、服裝廠、雨傘廠、印刷廠,90年代初移民到香港時在村里已經算很富了。
據瞭解,與賴昌星同時期辦廠創業的人在當地現在也都蓋起了自己的小洋樓,可謂安居樂業。“他這個人就是太貪心,搞走私發大財,最終落得個有家不能回”。一位年輕人這樣議論說。村里的老人們對被稱為“阿肥星”的胖子賴昌星印象深刻,因為“阿肥星”每年都會給他們發紅包,而且出資給村里修路、辦學,原先都認為他是個“大好人”,自從遠華走私案暴露後,老人們才知道慷慨的“阿肥星”來錢不乾淨。
擅長把高官拉下水的“阿肥星”,通過為家鄉辦“慈善事業”確實蒙蔽了不少鄉親。在燒厝村口,立著一個刻著“旅港賴昌星先生捐建”九個金字的牌坊,這是1993年為“紀念”賴昌星捐資修路而立的。在附近,還有一個以他的名字命名的“昌星幼兒園”和一所以他的公司命名的“遠華中學”。一位教師告訴記者,這所中學原先叫“西區中學”,由於賴昌星捐資四五百萬元,1998年改名為“遠華中學”。記者問他,現在是否準備再改名?這位教師笑了笑說:你覺得有這個必要嗎?
儘管賴昌星有錢請到著名律師,但加拿大政府仍不得不尋求一個合適的辦法把賴昌星弄回中國。加拿大移民部律師雷斯尼克直言不諱地說,賴昌星擔心在中國被指控的理由不是政治、宗教或者種族問題,而是其犯罪活動,僅僅加拿大有關機構掌握的確鑿證據,已經顯示賴昌星和曾明娜掌管的遠華業務逃稅數百萬美元,加上他們所涉及的行賄、走私和欺騙等重罪,所以他們的難民申請根本無法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