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歸案
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賴昌星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民航班機回國,被中國警方依法逮捕。
賴昌星被遣返回國 公安機關向其宣讀逮捕令
新華社報道,廈門特大走私案首要犯罪嫌疑人賴昌星與7月23日被加拿大有關部門遣返回國。北京時間7月23日下午,賴昌星 抵達北京機場,中加雙方在北京首都機場辦理有關交接手續。隨後,公安機關向賴昌星宣讀了逮捕令,並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在內的法定權利。
1996年至1999年期間,賴昌星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進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等貨物,涉案金額巨大,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給國家造成巨大經濟損失。1999年4月,根據黨中央和國務院的部署,有關部門組成專案組對廈門特大走私案進行調查。同年8月,賴昌星畏罪自香港潛逃加拿大,並向加拿大移民部提出了難民資格申請,企圖長期滯留加拿大,以逃避法律制裁。加拿大有關部門經甄別,駁回了賴昌星的難民資格申請。隨後加拿大移民部啟動了對賴昌星的遣返程序,並最終於當地時間2011年7月22日依法將其遞解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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