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7日電/據新聞晚報報道,昨天,“7.23”甬溫線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達成首例賠償協議,遇難者林焱的家屬與鹿城區處置領導小組協商,同意接受50萬元的賠償金。記者上午獲悉,林焱的追悼會已經舉行。
今天上午9點,溫州宣傳部以書面文件的形式予以確認,新聞發言人表示,網上早簽約有4到5萬元獎勵的說法是謠傳。
50萬元賠償由三部分構成
據新華社公布的事故賠償標準,每位遇難者家屬獲得的賠償數額,依據國務院《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和《鐵路旅客意外傷害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由事故賠償金、一次性專項幫扶款以及愛心捐助款三部分構成,總計人民幣50萬元。
而此前盛傳的賠償標準是以17.2萬元為基數再加上20萬元保險理賠總共37.2萬元,這個基數是固定不變的;另外還加上遇難者家屬交通費、埋葬費、家屬贍養費等共計不超過45萬元;事發後,在短時間接受談判並簽協議的,可酌情予以數萬元獎勵。
根據溫州當地媒體的報道,遇難者的賠償談判,由各個談判工作組與每名遇難者家屬一對一進行,按照“5+1”構成,“5”指的是5名地方政府工作人員,“1”是一名鐵路部門的工作人員。實際上,“5”在整個過程中,主要作用是居中協調。
昨天,記者通過一名遇難者家屬給的聯繫方式,找到了一名願意匿名接受採訪的談判工作組人員,他透露,目前工作組的工作強度非常大,24小時接待遇難者家屬,而賠償談判時的準則是“合法、合理、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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