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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早晨, 蕭山戴村鎮, 許邁永的家人在給其按當地鄉風舉行葬禮。 |
1997年,杭州土地儲備制度啟動,其由政府主導的強制性模式一開始就獲得全國關注。杭州市政府曾明文規定,杭州市區範圍內所有需要盤活的土地都要納入土地儲備體系,由政府壟斷收購和儲備,並經土地儲備中心開發後統一向市場提供,土地儲備中心具有在政府行政法規規定的收購範圍內壟斷收購、儲備、開發、供應土地的權力。
統一收購權、統一批發權,杭州市政府對土地市場的高度控制一推出就成為全國各地政府效仿的榜樣。1999年在“全國集約用地市場研討會”上,其土地模式更大受各地政府推崇。
然而,華麗背後,虱子叢生,其模式爭議不斷、飽遭外界詬病,亦早為世人所知。——以公益的項目等名義低價強征,地塊在經過政府投資公司之手後,通過人為控制造成稀缺而屢屢拍出“地王”高價,政府財政因此成了最大的贏家。
更重要的是,一位杭州地產商在與南方周末記者的交談中坦言,由於該制度造成的人為稀缺,對於想做大的開發商來說,不得不尋找灰色地帶。
一條不法官員和地產商之間的利益輸送鏈條由此形成:經把握核心資源的人士巧妙操作,許多利益流入了不法開發商的口袋。許邁永一案恰恰將此鏈條展露無遺。
從開氏、海陸控股、漢帛、坤和、通策、國都、萊茵達、南源聯合置業、蕭山輕紡工貿,許邁永的被判罪刑,其樁樁件件,無不與杭州的房地產開發商有關。既顯示許邁永之貪,又無一不折射著制度缺陷的影子。
十年經營,杭州造就了城市建設的炫目成績,卻最終留下了許邁永這個出身草根的官員祭品,不禁讓人唏噓。
“如果說是許邁永的貪欲讓他走上了不歸路,杭州強制性的土地儲備制度,是把他拖入深淵的幫凶。”杭州市一位資深房產業者評論說。
在樓市不斷的上漲中,作為核心資源的土地很容易成了權錢交易的籌碼——只要監管稍有縫隙,自有資本逐利而上。而在失去有效監督的土地儲備制度下,這一籌碼甚至成為決策模式下,地方官員予取予奪的私人物品。
留用地血淚
“一部許邁永的貪腐史,亦是與民奪利的斑斑血淚史。”知情者評論說,除了常規的舊城改造等收儲土地方式,高校房產、景區周邊撤村建居後的留用地開發,成了杭州土地市場的重要供應源。而其中,尤以撤村建居的強拆為殘酷。
1999年,杭州市開始大規模撤村建居。為補償失地農民利益,杭州市規定,在征用村莊的集體所有土地時,須按照征用農用地面積的10%核定用地指標,留給村集體。留用地不得轉讓和出租,不允許用於經營性房地產開發,一般村集體會拿來建倉儲或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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