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長尹蔚民在解讀“績效工資制度”時就曾表示,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不是簡單的漲工資,而是要同事業單位規範津貼補貼相結合,同建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機制相結合,是建立一種新的機制和制度;此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涉及人員多,單位數量多,非常複雜,是一個系統工程,“實施起來會有一個過程”。
即將出台的《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涉及到的主要是那些在分類改革中得以保留的公益類事業單位。按照國務院3月發布的《分類推進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實施指導意見》,公益性質的事業單位被細分為公益一類和公益二類。在公益性事業單位中,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性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也就是說,以後公益類事業單位的工資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事業單位養老金應向公務員看齊
隨著一部分事業單位被納入政府機構,公務員隊伍的人數將進一步增長,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和津補貼問題也需要有明確規定。
雖然目前在有的地方公務員津補貼已經規範,但大部分地方都還沒有規範,除了人保部和財政部規定的津補貼外,當地又額外自行出台了津補貼,帶有隨意性。而且東中西部差異巨大,部門之間差異巨大。
日前,人保部有關部門已經開始著手在北京、雲南等地開始調研公務員津補貼情況,並根據調研結果著手起草《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將來起草制定的《公務員實施地區附加津補貼方案》會確定不同地區、不同崗位的公務員的津補貼標準,同時盡量縮小地區公務員的收入差距。
地區附加津補貼標準,將根據不同地方的經濟實力和發展水平等差異,區別制定。但這並不意味著,經濟發達地區的公務員津補貼就一定會比欠發達地區的高,因為政策制定時,還將考慮對邊緣艱苦地區和特殊崗位,適當增加津補貼類別,並由中央財政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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