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協的一次調查給出了更為直觀的數據: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結餘出來的資金,只是科研經費使用過程中無法用發票抵消掉的部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副研究員介紹,更多與課題項目無關的經費已經在使用過程中進入了個人腰包。對一些科研人員而言,項目越多,也就意味著進入個人腰包的可能性越高。
科學界裡一個廣為人知的細節是:“漢芯事件”舉報人曾對媒體回憶,2002年,陳進騎的是一輛28寸的自行車;“漢芯”發布之後,2003年四五月間,陳進花30萬元買了一輛別克君威;到2004年,陳進的坐騎已經換成了寶馬。買“馬”的錢正是陳進騙取的科研經費。
姚衛紅認識的另外一位教授買了一台彩電,發票的台頭是“電腦顯示屏”,這樣可以用“設備費”的名義把彩電報銷了。儘管這台“顯示屏”和他所研究的地質方向沒有一點關係,唯一說得通便是這位教授的經費申請單中有一項計算機設備更新費。而在校方資產管理部門貼上“固定資產”的標簽後,只要他不離開工作單位,這台“電視機”便任憑他個人處置,抱回家“看電視”也不會有人來過問。
預算頻頻上演“移花接木術”
北京一高校土木專業的趙博士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展示了一張“科研經費項目預算”的申請單。
這份申請單詳細羅列了經費的用途:國際合作費10萬元,專家咨詢費7萬元,勞務費10.5萬元;在科研業務費中,差旅費10萬元,出版費5萬元,材料費23.5萬元,化驗加工費18萬元,會議費3萬元,設備費63萬元。
這樣一個總計150萬元的項目中,按預算趙博士應拿到8000元勞務費。可在課題結題時,他只拿到2000多元,“這要看導師的臉色。”
他說,課題申報表上,雖然都有預算一欄,但多是粗略羅列“資料費”、“會議差旅費”等名目。即便是將“科研業務費”細化到許多小項,在具體的使用過程中也難以照單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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