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稅制調節收入分配
對於稅制改革的方向,楊濤認為,應該從兩個層面上著手進行。從技術層面上,由於我國主要稅種稅率偏高,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等需要優化,避免重複徵收,改變以流轉稅為主的稅收格局。而非技術層面上,稅收體系應該維持國家之前提出的結構性減稅,一方面在初次分配的過程中,要適度對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要進一步讓利;另一方面,就是在初次分配過程中,對個人、消費者進行適度讓利。
對此,財政部財科所副所長王朝才也表示認同。“我們國家的稅種基本上都與企業有關,企業稅賦占稅收收入85%,因此企業稅收在我國財政收入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主體。”王朝才表示,目前增值稅正逐漸向營業稅“擴圍”,其目的就是為企業減稅。但同時,他也表示,如果突然將企業的稅賦大幅度減少,這對於我國來說也不太現實。目前個人所得稅已經減少了很大一部分,更多的中低收入階層會少繳不少稅賦,而且實際可支配收入也增加了。
“稅收負擔的總體下降是我們所期望的,將減輕的部分償付於民。”孫玉棟表示,應該加快我國新一輪稅制改革的進程,切實增加納稅人的幸福指數,這樣才會對我國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產生更積極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