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依法規範行政強制實施主體。要抓緊依據行政強制法開展行政強制實施主體清理工作,行政機關沒有法定依據實施行政強制、行政機關內設機構以自己名義實施行政強制措施、非行政機關未經法律或者行政法規授權行使行政強制權的,都要予以糾正。行政強制措施依法由行使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行使後,原有關行政機關不得再實施這些行政強制措施,防止出現不同行政機關重複實施行政強制的現象。要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管理,把具備資格的人員配備在實施行政強制權的執法崗位上;對不具備資格的人員,要堅決調離執法崗位;對行政執法人員開展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對採用教育、勸導等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
四是嚴格遵守行政強制程序。要強化程序意識,並結合實際,建立健全有關配套制度,保證把行政強制法的各項程序規定落到實處。要準確把握行政強制法對行政強制執行體制問題的立法精神,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正確運用行政強制法賦予的行政強制執行權,既要有效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又要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是強化對實施行政強制的監督。要將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作為法規規章備案審查的重點,加大審查力度,對違法設定或者規定行政強制的,要堅決予以糾正。要完善當事人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進行陳述申辯的制度,尊重並保障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要健全行政強制執行的補救制度,對據以執行的行政決定被撤銷、變更,或者執行錯誤的,行政機關應當恢復原狀或者退還財物,或者依法給予賠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重大行政強制決定的備案制度,切實加強對實施行政強制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實施行政強制的,堅決予以糾正;應當追究法律責任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通知》最後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把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規範行政強制行為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一個重要抓手,把嚴格執行行政強制法與貫徹實施《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國務院關於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國務院關於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結合起來,統籌考慮,統一安排。要以貫徹實施行政強制法為契機,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規範行政執法,加強執法監督,切實提高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扎扎實實地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