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0月2日電/《新京報》報道,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發布前,應廣泛聽取師生意見;發布報告之後,師生如有不同意見,也要有反映意見、提出申訴的渠道。據《長江日報》報道,北京大學、浙江大學、武漢大學等名校已公布2010學年《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在已公布《報告》的高校中,有的給自己做出滿分評價,幾千字的自我評價中沒有不足之處。
去年7月頒布的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指出,“建立高等學校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今年7月,教育部高教司發文,要求“985工程”高校率先公布2010學年《本科教學質量報告》。上述高校公布《本科教學質量報告》,是對《綱要》的具體落實。這是轉變高等教育評估方式的積極嘗試,值得肯定。但分析已經發布的《本科教學質量報告》,還存在諸多問題,需要引起注意,並加以完善。
首先,對本科教學質量的分析並不多,報告更像工作總結、成果展示。涉及招生質量的,往往片面強調生源參加各種競賽的數據;涉及教學質量的,列舉的全是參與行政評獎、評審獲獎情況。但競賽獲獎者多是高校生源質量高的唯一標準嗎?行政性的獎項又是否能全面反映高校教學質量?
其次,作為質量報告,應該是全面、客觀的,包括教育教學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而不能只選擇性公開光鮮的數據。在已公開的質量報告中,很難看到大學主動公布這些信息。有的學校的報告,全文只有一兩處提到不足,諸如“處理考試違紀作弊行為18人”;有的甚至根本沒有。由於信息不全面,也就使其作用大打折扣。如果這樣發展下去,質量報告就可能成為學校的自我表揚,流於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