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保障城管文明執法
城管和小販之間的摩擦衝突不斷,使得城管形象頗受爭議。
李廷貴稱,廣州城管將把亂擺賣執法確定為文明執法突破口,通過亂擺賣執法來樹立文明城管新形象。
廣州市法制辦副主任林琦稱,新《細則》通過五方面保障城管文明執法。一是對執法主體進一步明確,協管員不是執法主體,對亂擺賣執法主體只能是正式城管隊員;二是要對執法人員進行培訓,統一發放執法證;三是通過嚴謹的程序保障公正執法;四是對處罰自由裁量權進行規範,同案同標準;五是提供救濟途徑,如果小販權益受到傷害,可以通過行政複議等方式保障自我權益。
區街督促不力要追責
廣州市近年推行“減政強區”,城管隊員也隨之下放街道,特別在違建查處領域,屬地有責。根據新《細則》第24條,區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鎮人民政府不督促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履行執法職責或者督促不力,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的,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可以提請其上級人民政府或者監察機關根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此外,公安派出所、國土所、規劃所、工商所、司法所等基層單位不依法履行協助街(鎮)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職責的,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或者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可以提請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送達執法文書是城管執法過程中的必要環節。“在違建查處、垃圾分類檢查、亂擺賣治理等執法過程中常見的狀況是,相對人拒收執法文書或者收到了也說沒收到過,以此反告城管執法有瑕疵,拒不配合。”廣州市城管局一位老城管說。
根據新《細則》,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送達執法文書時應當以直接送達和郵寄送達為主,以留置送達、委托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其他方式為補充。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應當建立綜合執法門戶網站;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及其派出機構,應當在其辦公場所外明顯位置設置專門公告欄。綜合執法門戶網站和公告欄是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發布信息和公告送達執法文書的載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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