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權之路
●1999年,國務院決定在廣州進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改革試點工作,9月28日,廣州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支隊更名為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行政執法權只有64項,包括市容六亂管理、工地施工執法等。
●2001年,執法內容達到106項;2009年達到203項執法任務,涉及市容環衛管理、城市規劃管理、綠化管理、環境保護、工商管理、市政管理、建築施工管理、養犬管理等。
●2011年新《細則》頒布,城管行使市容環境衛生、城鄉規劃、環境保護、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燃氣管理、水務管理、建設工程管理、人民防空、白雲山風景名勝區保護、養犬管理等12方面共232項行政處罰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