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2日電/只買貴的不買對的,出國考察變成了出國游,公車支出居高不下……針對部分政府機關的敗家子行為,國務院法制辦昨天公佈《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首次將機關事務管理納入法治化軌道,機關運行成本將降低。
政府看市場買單
據京華時報報道,機關運行經費是指為保障機關運行用於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徵求意見稿針對機關運行費用的相關規定,均明確要求從“基本需求”出發,以“市場價格”為參照系,制定實物定額和服務標準,預算定額和開支標準。其目的在於加強機關運行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公費用定期曬
縣級以上政府將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經費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三公”費用在機關運行經費預算總額中的規模和比例,並禁止挪用其他預算資金用於“三公”消費,與此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下級單位或者其他單位攤派、轉嫁相關費用。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健全機關運行經費支出公開制度,定期公佈“三公”費用的預算、決算、績效考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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