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4日電/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近日,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第七次會議在北京召開。中央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會上表示,截至11月底,今年新發現“小金庫”8202個,涉及金額28.46億元,因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受到行政處罰2426人,組織處理4043人,黨紀政紀處分3058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902人。
謝旭人明確指出,“小金庫”治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和長期的工作任務。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進一步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專項治理各項收尾工作,鞏固治理成果,進一步落實好長效機制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著力推進治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
謝旭人說,今年“小金庫”治理工作在鞏固前兩年治理成果基礎上,建立健全源頭治理的制度辦法,進一步擴大了治理成效。截至11月底,今年新發現“小金庫”8202個,涉及金額28.46億元,因設立“小金庫”和使用“小金庫”款項受到行政處罰2426人,組織處理4043人,黨紀政紀處分3058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902人。重點抓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抓宣傳引導,回應社會關切。各級“小金庫”專項治理機構在推進工作中始終堅持輿論引導先行,採取有效措施宣傳治理政策、治理措施和治理成效,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群眾的支持度和參與熱情有了更大的提升。
二是抓工作推進,突出治理重點。按照中央領導小組的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普遍實施公示制、承諾制和問責制等措施,積極推進全面複查工作,並採取約談“一把手”等方式及時糾正行動遲緩、落實不力等問題。中央治理辦及各地區各部門結合舉報核查,開展了督導抽查工作,不僅有效發揮了震懾作用,而且進一步掌握了“小金庫”問題的特點和規律,為源頭治理創造了有利條件。中央領導小組針對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小金庫”問題,及時研究制定了處理指導意見,督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做好“小金庫”問題處理處罰和責任追究工作,並加強了對整改落實情況的跟蹤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