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推進金融改革發展的主要任務
今後一個時期金融改革發展任務十分繁重,要把握時機、突出重點、統籌兼顧、有序推進。
(一)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多優質金融服務,加大對薄弱領域的金融支援。金融必須努力服務於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促進科學發展。金融行業要大力提升服務功能,擴大服務覆蓋面。重點支援經濟結構調整、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和自主創新,特別要加快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足、小型微型企業融資難問題。
深化農村金融改革。要以服務“三農”為根本方向,充分發揮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構建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繼續發揮支農主力軍作用;堅持分類指導,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增強資本實力;堅持經營管理重心下沉,保持縣域法人地位的長期總體穩定,減少行政干預;省聯社要淡出行政管理職能,強化服務職能。農業銀行等商業銀行和其他各類金融機構,都要積極探索為“三農”服務的模式,加大對“三農”的支援力度。培育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支援民間資本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規範發展農村合作金融和貸款公司。支援符合條件的現代農業企業通過股票、債券市場發展壯大,積極拓展期貨市場服務“三農”的渠道和模式。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擴大農業保險保障範圍和覆蓋區域,創新保險品種,積極發展農村小額保險。要加大財稅政策支援力度,引導、帶動更多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投向農村。農村金融機構享受政策優惠要與承擔責任義務相匹配,保證國家扶持政策真正惠及“三農”。
著力解決小型微型企業融資困難。改進小型微型企業金融服務,需要推動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金融機構改革創新和規範發展。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遵循市場原則的前提下,積極開展適合小型微型企業需求的金融產品和信貸模式創新。完善財稅、擔保、保險等政策支援體系和差異化監管措施,調動金融機構服務小型微型企業的積極性。加強適合小型微型企業融資的資本市場建設,加大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支援力度,鼓勵創業投資機構和股權投資機構投資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小企業集合債券等融資工具,拓寬融資渠道。深化郵政儲蓄銀行改革,增強支農和服務小型微型企業功能。
發展小型社區類金融機構是解決小型微型企業融資難的有效途徑。要因地制宜,採取有效措施支援小金融機構發展,形成競爭充分、服務優良、風險可控的金融服務體系。不同地區經濟發展水準差異較大,發展小金融機構要與當地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不可盲目攀比、一哄而上。小金融機構要立足當地、立足基層,主要支援小型微型企業發展,不貪大求全,避免盲目跨區域擴張等經營行為。要下決心清理和規範各類收費項目,並結合金融業特點,建立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收費制度,切實減輕企業實際融資成本負擔。
(二)深化金融機構改革,著力加強公司治理。加強金融機構公司治理,推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建設,是金融機構改革的核心內容,也是金融機構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必須抓住關鍵環節,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公司治理。一是形成有效的決策、執行、制衡機制。進一步釐清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管層的職責邊界,完善重大事項的決策機制和程式,加強資訊披露,提高透明度,防止內部人控制,把公司治理的要求真正落實於日常經營管理和風險控制之中。二是健全資本約束機制。推進金融機構股權多元化。切實打破壟斷,放寬準入,鼓勵、引導和規範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改制和增資擴股。三是建立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現代金融競爭歸根結底是人才的競爭。要健全董事和監事提名、資格審查等方面的制度安排,探索市場化的高管人員選聘機制。要切實加強金融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和職業操守。四是健全科學合理的激勵約束機制。要認真進行制度設計,探索建立規範有效、包括薪酬制度在內的激勵約束機制。要苦練內功,努力把我國金融機構建設成為具有良好品牌和國際競爭力的現代金融企業。
政策性金融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具有獨特作用,宏觀層面上可以有效支援國家發展戰略,微觀層面上可以彌補商業性金融的不足。進出口銀行、農業發展銀行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作為政策性金融機構,要強化政策性功能,堅持以政策性業務為主體,慎重把握自營性業務發展,嚴格管理業務範圍。要明確劃分政策性業務和自營性業務,實行分賬管理、分類核算,防範道德風險。對政策性業務,由財政給予必要的支援;對自營性業務,要嚴格資本約束,實行審慎性監管。要抓緊修訂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組織框架,合理補充資本金,建立科學考核評價機制與外部監管制度。開發銀行要堅持和深化商業化改革,妥善解決債券信用、資金來源、監管標準等問題。
(三)加強和改進金融監管,切實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既是當前的緊迫問題,也是關係金融發展全局的重大問題。要把加強金融監管作為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底線。
加強系統性金融風險防範制度建設。要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完善相關政策工具和手段;健全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評估、預警體系,加強對跨行業、跨市場、跨境金融風險的監測評估;強化系統性金融風險處置能力建設,建立層次清晰的系統性金融風險處置機制和清算安排,健全金融安全網。要抓緊研究完善存款保險制度方案,擇機出台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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