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高管劉自力回應記者關於“三公消費禁喝茅台”提案看法時反問,“三公消費禁止喝茅台?那麼我請問你,三公消費應該喝什麼酒?”。他稱茅台不是奢侈品,“茅台本身就是中國廣大消費者都消費得起的產品,怎麼可能是奢侈品呢?”
劉自力這番時隔一周才曝光的回應,無疑給兩會上本已炒得沸沸揚揚的茅台之辯又添了一把柴火。兩會召開伊始,全國政協委員林嘉騋就提交提案稱,“茅台酒10年來價格漲了10倍,背後推手就是公款吃喝!”接著,貴州省副省長慕德貴稱,三公消費一定要控制住,但三公消費高不是茅台的錯。此後,全國人大代表、貴州省委書記栗戰書更是語出驚人,“有的地方說不能上茅台,但不上茅台,上一瓶進口的拉菲,會比茅台高得多。”有了栗戰書的話墊底,劉自力的理直氣壯看起來也就順理成章了。
應該說,喝不喝茅台其實不是問題,如何控制三公消費才是問題。可是,反過來說,茅台卻並非代人受過。因為,茅台之所以能打著滾漲價,消費的正是納稅人的供養。茅台之所以敢打著滾漲價,看准的正是三公消費的巨大市場。從這個意義上說,茅台可以看成是三公消費居高不下的風向標。茅台因此成為眾矢之的,其實並不委屈。
既然如此,管茅台就不如管政府。怎麼管呢?如果只靠像全國政協副主席、審計署前審計長李金華所說的“政府部門緊一緊,省一省”是不夠的,也是很難的。對於“改進作風”的問題,紀委監察部門幾乎每隔一段時間都要重申一遍,可是呢?三公消費仍然自說自話,奔騰向前。而且,現有的政府規章制度也不可謂不細,不可謂不全。可是,規定上墻,要求卻落不了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