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新當選第十屆全國人大代表的王全傑,在當年的人代會上,與33名代表聯名提出了一個改進選舉和表決方式的議案。他們第一次提出,全國人大已經使用按鍵表決的方法,希望地方各級人大廢除舉手表決、鼓掌通過和贊成票不動筆的選舉辦法。
2005年,在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過去等額選舉過程中投贊成票不需要動筆的做法,徹底改變了。根據新辦法,不劃票就是廢票。
用一位代表的話說,一劃票,不是反對就是棄權,“就說不清楚了”。
王全傑指出,如今不少地方人大的表決速度太快了,10分鐘能表決10來項。主持人宣布,現在開始對某某事項進行表決,“贊成的舉手”,話音剛落,立刻就說“反對的舉手”,隨後跟上“棄權的舉手”。然後,“全票通過”。
更讓他有些詫異的是,人大有具體規定,表決和選舉是針對不同項目的。現在,有的地方人大把選舉項目也改為表決項目。本來應該劃票,變成了舉手表決。
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大代表對記者形容,舉手表決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他甚至建議,全國人大可以考慮投票時打亂平時開會的座次。打亂座次後,按下表決器的時候,心裡會更“有底”。最好是,程序設計得“讓人可以反對而不被人知道”。
一旦電子表決系統啟動,表決器的指示燈就開始閃爍。範誼記得,2003年自己首次投票時,按下哪個按鈕,哪個燈就變暗,另外兩個還在閃。代表們就有顧慮兩個閃一個暗,別人不就知道我的意見了嗎?
後來,表決器做了改進只要按下一個按鈕,所有燈全滅。
在按下表決器的時候,趙林中有時會考慮到那些向他反映問題的民眾,不過他說,這些想法並不會影響手指的選擇。他會“考慮全局”,以人大代表而不是個人的身份行使權力。
不過他也表示,自己多數時候投了贊成票,但這一票並不代表百分之百贊成,有可能只是覺得政府的某項工作合格了,是60分或80分,“100分的事情是沒有的”。
“我投了贊成票,但是我對你不是沒有意見。”他說。
範誼代表幾乎每年開會都有反對票和棄權票,今年也不例外。
他並不擔心自己的投票被別人看到。他甚至希望,有人因為反對票而來與自己溝通,“我正好當面問問他,也告訴他,我為什麼投反對票”。
範誼不太贊成個別代表以一種淳樸的感情稱“一輩子從沒投過反對票”,甚至以此表示某種“忠心”。
“那些人不明白,我投反對票,更體現了我的忠誠。”範誼說。
趙林中也不怕被人瞧見投反對票。他大著嗓門反問記者:“按‘反對’也沒有關係呀否則怎麼有3個按鈕呀?它不是聾子的耳朵!”
因此,這位人大代表隨時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來按下按鈕。當他按下綠色,那是讓一件國家大事在自己的手下放行;當他按下紅色,那是一位代表在發出明確的信號就像給汽車司機亮起紅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