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2日電/國務院日前印發的《“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指出,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質,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藥品供應、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
新華社北京報道,規劃指出,堅持公立醫院面向城鄉居民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主導地位,進一步明確政府舉辦公立醫院的目的和應履行的職責,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為。合理確定公立醫院(含國有企業所辦醫院)數量和佈局,嚴格控制建設標準、規模和設備配備。禁止公立醫院舉債建設。
規劃表示,以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為關鍵環節,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
規劃提出,提高診療費、手術費、護理費收費標準,體現醫療服務合理成本和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醫療技術服務收費按規定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規劃表示,醫保經辦機構和衛生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醫療服務行為的監管,制止開大處方、重復檢查、濫用藥品等行為。強化醫保對醫療服務的監控作用,採取總額預付、按人頭、按病種付費等複合支付方式,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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