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而,《總體方案》在“總體要求”之“主要目標”中明確提出廈門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目標是構建“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區”,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推動兩岸交流合作、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總體戰略部署,在推動科學發展和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試驗,創新體制機制,以配套推進區域合作、行政管理、對外開放等支撐體系建設為基礎,構建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區”。並明確要求從四個方面構建“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區”:“通過促進兩岸產業深度對接,促進生產要素進一步融合,形成兩岸經貿合作最緊密區域;通過推動文化以及科技、教育、衛生、體育等全方位、多層次的交流合作,形成兩岸文化交流最活躍平台;通過完善兩岸直接‘三通’(通商、通航、通郵)基礎條件,提升對台開放合作整體功能,形成兩岸直接往來最便捷通道;通過完善新型高效的社會管理體系,優化保護和服務台胞正當權益的法制政策環境,形成兩岸同胞融合最溫馨家園”。
(二)繼續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在海西建設與兩岸交流合作中的龍頭示範作用
國家發改委2011年12月21日印發通知,要求“認真落實《方案》提出的各項改革措施,積極推進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更好地發揮廈門市在海峽西岸經濟區改革發展中的龍頭作用,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全國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提供經驗與示範”。
眾所周知,海峽西岸經濟區戰略不僅是一個地方經濟開發戰略,更希望通過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推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與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自2009年從地方戰略上升為中央戰略以來,海西戰略實踐層面上主要在平潭以建設平潭綜合實驗區為主要抓手。平潭作為一個待開發開放的欠發達地區,在海西建設中的確是要開發開放的,但平潭因其在改革開放與現代化建設以及兩岸交流合作中的基礎條件有限,區位條件更不佳,5-10年內顯然不足以作為海西建設與對台工作的龍頭,既難以帶動海西發展,也難以有效發揮對台作用。
而以閩南地區乃至海西地區為腹地、具有較好區位條件與對台優勢的廈門經濟特區,在30年來的改革開放與現代化建設以及兩岸交流合作中已經具備了較好的基礎條件,比較有條件儘快帶動海西地區的建設與發展,並進一步發揮對台作用。因此,為抓住機會,加快海西建設,實現海西戰略目標,有必要在啟動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的同時,“全面推進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繼續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在海西建設與兩岸交流合作中的龍頭示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