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賦予支持體制機制改革與創新的特殊政策與靈活措施
眾所周知,廈門經濟特區30年來之所以能取得歷史性巨變、能為改革開放和對台工作做出歷史性的貢獻,除了特區敢闖敢試、敢為天下先的勇氣和精神這一主觀方面的因素之外,靠的是改革開放與先行先試。中央在改革開放與對台工作方面對廈門經濟特區的定位以及相應賦予的特殊政策與靈活措施,乃是至關重要的因素。
而30年來,中國大陸漸進式改革開放發展戰略的深化實施,在一定程度上逐步削弱廈門經濟特區較之於大陸其他地區的改革開放先行的優勢。與此同時,中央又沒有在總體層面與全局意義上賦予廈門經濟特區新的定位與特殊政策(儘管近年來,中央也曾賦予廈門經濟特區一些新的改革開放與對台政策,但基本上都是局部層面的或細枝末節上的,更很少是先行先試的,未能充分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在改革開放與對台工作方面先行先試的潛力,也難以在總體層面與全局意義上對廈門經濟特區的發展與對台工作產生較大的作用)。換言之,30年來廈門特經濟區面臨著先行先試地位削弱、政策優勢逐步淡化和喪失的挑戰與約束。這種挑戰與約束顯然會影響到廈門經濟特區先行先試作用的發揮,給廈門經濟特區尚未完成的部分歷史使命的完成帶來新的挑戰。
為實施上述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的五大主要任務和五大配套推進重要領域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新賦予了廈門經濟特區數十項配套政策與措施。例如,建設兩岸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合作示範區,探索實施鼓勵其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適當放寬台灣企業在合作示範區從事現代服務業的資格限制;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鼓勵內外資銀行、證券、保險等各類金融機構和股權投資機構在廈門設立總部、資金營運中心、研發中心、外包中心或後台服務機構等;支持整合海滄保稅港區、象嶼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統一管理體制,統籌規劃政策功能;建設“大陸對台貿易中心”,支持大嶝對台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等載體建設,促進廈台商貿業交流合作;加快建設東南國際航運中心,包括創新航運物流服務,大力發展航運金融、保險、租賃、海事支持等多種服務功能於一體的航運物流服務體系。
之所以賦予上述數十項配套政策與措施,是因為一方面它們本身就是上述五大主要任務和五大配套推進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與創新之內容,另一方面可以形成新形勢下廈門經濟特區開展對台交流合作的新優勢,特別是體制機制優勢與開放政策優勢,從而有助於“兩岸經貿合作最緊密區域”、“兩岸文化交流最活躍平台”、“兩岸直接往來最便捷通道”、“兩岸同胞融合最溫馨家園”的形成,有助於“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區”的構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