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招聘“全覆蓋”
4月16日中央正式公布《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對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規定引發很多人的關注。《指導意見》中明確,要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為重點,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都要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合同管理。
前述知情人士分析表示,人事管理是事業單位各項問題中最突出的部分,能不能在公開招聘中把好“入口關”對事業單位改革意義重大。事實上,從2009年下半年中央成立小組籌備起草“指導意見”開始,按照國務院的部署,人社部就加快了推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步伐,當時制訂的計劃目標為,到2012年,全國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將全面實行公開招聘。
人社部近日公布的數據顯示,據不完全統計,到目前為止,全國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1850多萬人次,實際被聘用184萬人;而截至去年底,全國簽訂聘用合同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已經高達90%。按照人社部新聞發言人尹成基的說法,去年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在全國已基本實現全覆蓋。
4月22日,尹成基對外表示,人社部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安排,一方面是配合國務院法制辦修改去年11月公布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推動該法規在年內出台,另一方面要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盡力推動今年實現公開招聘制度全覆蓋。
對於人社部今年實現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說法,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院長吳江認為,目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中的崗位設置、聘用合同、公開招聘等探索已經比較成熟,今年實現“全覆蓋”目標不成問題。
而對於尹成基所說的年內出台《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據本報了解,在未公開的場合,人社部副部長王曉初近日也有同樣表示。令業內人士感到欣喜的是,在公開的該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對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有“應當公開招聘”、“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擇優聘用”等規定,這也意味著事業單位實行公開招聘制度將有望正式首次以國家法律法規條文的方式出現。
前述知情人士告訴本報,人社部計劃用2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形成一整套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為核心的管理法規體系,其內容包括事業單位競聘崗位、申訴、懲罰等單項公開招聘規定,新的政策將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出現爭議時由哪一級機構介入調查,適宜採取哪一種處罰規則,這將有助於彌補事業單位招聘時的諸多漏洞,解決確保招聘過程公平公正的制度性問題。
前述人社部人士還表示,下一步事業單位各種形式的用人都必須簽訂聘用合同,而對事業單位關鍵崗位和重大項目負責人將會逐步推行全球招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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