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開執行力弱
公車、公費出國、公費接待的財務信息,多年來,在我國視為“政府的秘密”,也是公眾對政府非議的“聚焦點”。
近十幾年來,公民、學者、媒體,不斷在各種場合,呼籲政府公開“三公”信息。一些政府部門不慎遺失的“公費出國考察”“公費接待”賬單,每次在網絡上曝光,都能引起波及全國公眾質疑風潮。
去年,中央部委和各地方政府終於相繼公開“三公”信息。
在北大法學院教授姜明安看來,“三公”公開,是公眾參與倒逼政府信息公開的最成功案例。
姜明安認為,中國政府信息公開很大程度上是用回應民眾需求的方式不斷地得到推動,這裡面包括不斷的財政的公開、三公經費決算的公開,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它是社會與政府互動的結果。
姜明安認為,很多政府拒絕依公民申請公開信息,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最常見的,就是不屬於公開內容,或涉及“國家秘密”。
他說,目前我國政府信息公開遇到的最大困難,就是公開與不公開法律界定不是太明確。
姜明安認為,目前,最應該推進的是法律條例,首先把該不該公開的法律界限進一步明確。另外,他建議設立一個專門機構來解決政府信息公開問題,應該有一個專門的機構來管相關的事。或者由人大指定一個信息官,制定了法律之後一定要保障法律實施。
負責觀察中央直屬機構的王敬波則認為,雖然《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4年,但法律化依然是目前的瓶頸。
他說,《條例》執行4年,很多部門連法律動作完成20%都沒有,原因是執行力比較弱。
“你觀察你的,我做我的,他們表面上不抵觸,實際上很多部門還是比較反感。”王敬波觀察的感受是,政府部門對於信息公開變得越來越消極。很多部門一年沒有幾件申請信息公開的案件,如果沒有申請,他們今年基本上就沒有公開。“這些信息公開制度層面的東西,將來都需要靠法律化的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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