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動公開到優質公開
雖然,有專家認為政府部門在信息公開申請中處於被動地位,但王錫鋅說,信息公開主要還是政府主導,以政府主動公開為基本制度。
王錫鋅說,信息公開更多依賴於政府主動釋放信息,但問題在於政府掌握了太多主動權,有時候變成了信息的施舍。
根據北大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的觀察,政府主動公開海量的信息,是4年來,政府在信息公開方面,從“以保密為原則”到“以公開為原則”的巨大改進。
然而,這些海量公開的信息,是否是公眾需要、想要獲知的政府信息?
通過4年來的觀察,王錫鋅的團隊認為,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包括三類:一是法規規章規範紅頭文件,二是有領導人參加的活動信息,三是政府行政程序。
“這些信息,都是最基本的政府信息,比如法規規章紅頭文件,就是沒有信息公開條例,也必須要公開”,王錫鋅坦言,我國的政府信息公開,尚處於“政府部門要完成硬性規定”的起步階段,主動公開的信息,很多是老百姓不需要的;老百姓關注、需要的信息,卻因諸多原因,很難公開。
同時,王靜波說,政府工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像是三張皮”,很多部門為應付公眾申請信息公開,就制定一些“掛在墻上”的制度,所謂的信息公開,無法推動政府的實際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如何”,是王錫鋅一直在思索的問題。
最近,他反覆研讀《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第十條,其中規定了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重點公開的政府行政信息,包括近年來,公眾關注,卻很難獲取具體內容的財政預算、決算報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依據、標準,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以及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從信息公開的數量、頻次、政府配套支持等表面化的觀察,轉為對信息公開質量的關注,也將成為北大公眾參與研究與支持中心開展政府透明度評測工作4年後的“轉型”。
觀察對象也將有所改變。王錫鋅說:“信息公開的質量如何,最終要靠信息的消費者,也就是公眾來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