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雲南日報報道,巧家縣副縣長、公安局長楊朝邦稱願意用前程擔保趙登用是巧家爆炸案的嫌疑人。其實,楊局長要表達的意思很清楚:趙登用絕對是犯罪嫌疑人,沒有任何懷疑。但是,公安局長擔保不擔保,用不用前程都沒任何關係,只要拿出證據就行了。而且楊局長的前程最終應該是百姓說了算,沒有擔保的價值,天天說“為什麼服務”,“人民的公僕”,怎麼一下子成了“私人物件”,能用來擔保了?
1933年,勒納在納粹黨報《人民觀察》上攻擊愛因斯坦和相對論,他們出版了一本《反相對論百人集》,當時這本書送到愛因斯坦手裡時,愛因斯坦說:“如果我的理論錯了,有一個人證明就夠了,何必抬出一百個人來?一百個零加起來還是零”。
這只是說需要證據,沒有證據,如何服眾?連用什麼炸藥引發的爆炸,使用的是什麼裝置,炸藥的藥量有多少都沒搞清,就著急下結論,沒有說服力啊。
在巧家警方公布的情況中,最有力的證據是趙登用有暴力傾向,其網絡文字就是證據。警方也用“趙登用曾遭受過處罰”來補充說明,但是哪一件事情又說不清,你能讓人信服嗎?而且,QQ,網絡日志在法律上不能作為證據吧?公安局長應該清楚,即使趙登用有暴力傾向,有過激語言,有犯罪前科,即使對社會心懷不滿,這些也不能證明是他引爆的炸藥吧?
證據,還是需要證據。如果事實上趙等用也的確是嫌疑人,那是不是說巧家警方太不專業?明明白白的案件,連個像樣的證據也拿不出來?
如此急於出來強證趙登用是嫌疑人,無非是為了把爆炸案件和拆遷地完全的撇開,但是巧家應該再注意幾個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