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岸政治”的舞台,兩岸的協商會促成台灣社會內部達成共識,從而就減少台灣社會對於兩岸建立政治聯繫的阻礙。“兩岸政治”先行,也就是不“坐等”台灣社會內部達成共識。根據台灣“陸委會”的民調顯示,台灣過半民意贊成“維持現狀”,這個“現狀”主要是指“兩岸政治”的現狀,就是兩岸“未建立政治關係”,等於說目前,台灣社會不支持建立兩岸間的政治聯繫。
毋庸置疑,大陸方面主張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而兩岸的分治,台灣社會有不同於大陸社會的“特質”,筆者稱之為“台灣因素”,如果“大陸政治”吸收“台灣因素”,那麼,“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就更寬廣。
兩岸如果在這“三項議題”上,達成“政治基礎”,那麼,從達成“政治基礎”開始,兩岸的政治一體化進程就開始起步;而如果沒有這樣一個“政治基礎”,兩岸的政治一體化進程就尚未走到起點,那麼,兩岸根本的“政治關係”就建立不起來。
目前,兩岸不可能立即建立“政治關係”,所以,首先的關鍵是在於兩岸要商談出一個“政治基礎”,推動兩岸的“政治關係”走到政治一體化進程的起點。
如果兩岸政治一體化進程已啟動,從起點出發,有兩種道路可以選擇,一種是符合歷史傳統的、“單一制共和國”的道路,即在現實的、得到國際普遍承認的“一個中國”的基礎上,通過吸納“台灣因素”,走一條已經拓寬的、更具包容性的“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另一種是類似聯邦或邦聯的道路,即建立一個超越兩岸的“上位概念”或“第三概念”的中國;而兩岸商談“政治基礎”的平台,筆者認為,不能是兩岸兩會框架,也不能“照搬”兩岸兩會模式,讓兩岸再分別成立“進行政治協商的”機構。因為兩岸官方,即使得到兩岸官方授權的機構都不能進行正式的政治接觸與談判;但,兩岸官方可以分別授權“代表”,以讓兩岸在事實上開始政治接觸,進行政治對話。
“兩岸政治”如何登上舞台?筆者主張採取召開“政治性會議”的形式。參加兩岸“政治性會議”的是,分別得到兩岸官方授權的“代表”,而不是兩岸“政府”本身,也不是得到兩岸官方授權的機構,這樣就避免兩岸官方進行正式的、直接的政治接觸與政治談判。概言之,是分別得到兩岸官方“授權”的“代表”,一起參加、召開兩岸“政治性會議”,並且,這個“政治性會議”的定位是“民間性質”,與“海基會”、“海協會”成立的定位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