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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一政府13年不交租 房東下逐客令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6-05 11:02:24  


 
  殊不知,就當時的道外區政府而言,1500萬的建設預算資金也是難能籌措的。會議最後,時任道外區區長的張子德對政協副主席馬玉福說:“小馬,現在正是政府困難的時候,你有企業,要不你來幹吧,你也別賺政府的錢,政府也不會讓你吃虧。”

  “我是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是一個有視力障礙的殘疾人,上世紀90年代初帶領殘疾人所創辦的聚興公司曾連續6年被黑龍江省政府授予利稅標兵企業,當時企業納稅占道外區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所以政府有難,我義不容辭。”馬玉福說。

  記者在道外區政府當年向哈爾濱市政府申請換建新辦公樓的報告中看到:我區新辦公樓建設擬採取換建與房地產綜合開發相結合的方式解決,即選擇區屬有實力的開發企業(聚興開發公司)對西起北十四道街,東至東興街;南起富錦街;北至長春街占地15600平方米的街坊進行綜合開發,在改造危棚房的同時建設辦公大樓。建造辦公樓遵循不增加政府負擔,不平調企業資金的原則,通過四種渠道籌措資金:現有的兩處舊辦公用房作價800萬元交開發企業使用;收取區屬開發企業的房地產開發效益費200萬元;現有的區屬委辦局獨立辦公機關將繁華地段的辦公房有償出售可回收資金200萬元;請市政府免收辦公樓的各項配套費用可節省建設資金400萬元。

  1995年12月,新辦公樓正式破土動工。

  神秘的24號函件

  在建設過程中,道外區政府不斷更改圖紙,造成原規劃規模比實際需要有12000平方米的差距,僅動遷安置居民就增加了8000平方米。1997年時,道外區政府不得不向哈爾濱市規劃局提出調整申請。

  同時,馬玉福的哈爾濱聚興城市建設綜合開發有限公司不斷增加墊資金額。

  “1999年,道外區政府的辦公大樓及周圍的回遷安置小區全部建設完成,因在施工過程中,道外區政府多次對辦公樓提出修改方案,增加辦公樓面積等,致使僅辦公樓一項的投資即達到4800餘萬。可政府從未投資過分文的建設款,也沒有兌現過當初用舊房產抵充一部分建設款的承諾,大樓竣工前老區長張子德就調走了,更是沒人為這事做主了。”馬玉福說。

  隨後,道外區政府在對辦公樓不能提供建設資金的情況下,本著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道外區政府給原哈爾濱市房地產管理局致函件(哈外政綜【1999】24號),將道外區北十四道街55號房產即新建成的道外區政府辦公大樓確權給聚興公司,並辦理了產權證。

  直至2009年的10年之間,作為聚興公司一方,已經將建成辦公大樓交付道外區政府使用,履行著自己合同義務的同時,多次派員、致函與道外區政府協商,表示只要政府交付建設款,聚興公司願意隨時辦理轉移辦公樓所有權的相關手續。可道外區政府的領導換了一屆又一屆,卻始終沒有兌現任何承諾,而且使用著聚興公司產權的辦公樓不繳納分文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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