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根源和出路何在?
楊燕綏:現行政策問題很多,比如制度碎片化、身份特征濃厚,公共部門個人不交費,待遇反而高,導致財政負擔越來越重。企業承擔費率高,個人賬戶空賬貶值,同時面臨地方政府挪用風險。
當前需盡快對中國養老金制度進行結構調整,建立國民基礎養老金制度,以克服老年貧困;同時打造個人賬戶的儲蓄和市場融資功能,來改善老年生活。這個必須盡快做。但是目前我對養老保險制度結構調整的前景並不樂觀。
謝作詩:中國養老金制度最根本的問題和弊端,其實也是整個世界養老金制度根本的問題和弊端。只是中國由於特殊的人口結構,以及由於制度缺陷養老金使用缺乏有效監督等原因,其面臨的問題會更嚴重。
最理想的是以儲蓄養老、養兒防老,以及基於市場的理財投資、商業保險等綜合保險體系。政府只提供最低生活標準的保障,這是社會救助,不是社會保險,不是社會養老。徵收的費用不應叫做社會保險金,而應明確地叫社會救助金。
養老保險是儲蓄型保險,不能像消費型保險那樣用沒發生風險事件的其他人的保險費來補償。儲蓄型保險其實不是保險,是儲蓄。投保人總會退休,要求獲得年金返還,這是確定無疑的。儲蓄型保險應是以本人支付的保險費來返還年金。無論是通貨膨脹使得儲蓄的養老錢變得不值錢發生養老困難,還是預期壽命延長使得儲蓄的養老錢不夠養老了,又或者是獨生子女使得依靠子女養老有困難,這些都是系統風險。社會保險並不能夠解決系統風險。而且一個人究竟將其收入中多大的部分存起來作退休之用才是合理的,這完全取決於此人的生活狀況與價值觀。為所有人定下一個參與社會保障體系的最低比例,和為他們定下花費於住宿或者交通的最低比例一樣,都是極不合理的。個人對如何支配其擁有的資源最有發言權。
李珍:中國不是人口結構最老的社會,但我們養老保險的費率達到28%,可能是世界上最高的。在職時費率高、退休金難“保基本”,從長期看財務難以持續,這就是制度的問題。
管理中的“跑冒滴漏”是部分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制度安排出了問題。第一,我們設計了個人賬戶,但個人賬戶資金的收益率遠遠低於工資率,所以產生了部分效率損失,個人賬戶提供的養老金遠遠達不成制度設計的水平。
第二,制度的目標太多,參數的設定不能同時滿足諸多的目標。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簡單照抄了社會保障的基本目標:廣覆蓋、保基本、可持續。我們的定量研究發現,在基本養老保險中廣覆蓋與保基本、可持續是衝突的。
為了廣覆蓋,制度規定的領取養老金的資格過於寬鬆,除了熱議的退休年齡過低外,最低繳費年限只有15年、繳費基數下限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有些地方更是下調為40%,這樣繳費的基數會縮小、繳費的人數會減少。這也就是為什麼看上去我們三個人養老一個,費率達28%,而老年人的收入還會如此低,且基金結餘也不多的原因。
我個人的建議是改結構調參量。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分離,政府只對社會統籌部分負責,如果我們可以通過調整參量保證3個人養1個人,保證繳費基數為社會平均工資的100%,則費率15%的情況下,養老金就可達45%。個人賬戶分離後可並入企業年金,也可做成個人養老儲蓄賬戶。調參量包括小步提高退休年齡、提高最低繳費年限、保證現行的繳費基數等,這是一個一攬子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