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日電/昨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對於被社會廣泛關注的“異地高考”政策提出了明確規定,給各地訂出最晚時間線:各地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於2012年年底前出台,同時要求北京、上海等流動人口集中的地區防止“高考移民”。
異地升學政策獲批
據京華時報報道,隨著進城務工人員規模不斷擴大,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人數不斷增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問題日益突出。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高考的問題,被社會稱為“異地高考”。這次《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終於獲得國務院批准。
意見指出,要堅持有利於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堅持有利於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統籌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現實可能,積極穩妥地推進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
因地制宜確定條件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布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當地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確定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條件,制定具體辦法。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於2012年年底前出台。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區要進一步摸清底數,掌握非本地戶籍人口變動和隨遷子女就學等情況,抓緊建立健全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制定出台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
增加當地招生計劃
對於北京本地考生來說,最擔心的是,是否會因為增加了大量隨遷子女共同參與高考競爭,而增加了高考難度。
此次發布的意見明確指出,對符合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淨流入數量較大的省份,教育部、發展改革委採取適當增加高校招生計劃等措施,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對不符合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積極配合,做好政策銜接,保障考生能夠回流出地參加升學考試;經流出地和流入地協商,有條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務。各地要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嚴格規範、公開透明地執行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