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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
(三)台灣參與國際組織:從重返、加入聯合國到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的轉變
在多邊關係領域,馬英九當局調整國際組織之參與策略,“希望把推案的力道放在務實爭取參與聯合國體系,具體鎖定若干個聯合國專門機構,而不直接挑戰、衝撞最困難的聯合國本身”。2008年9月,馬英九當局在“參與聯合國”問題上相當務實和低調,放棄直接挑戰聯合國會籍的做法,僅讓台“邦交國”提出“有意義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提案,且彈性處理參與名稱,操作手法溫和,未像以往一樣在島內及國際社會大肆炒作,在“台灣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案”被聯大總務委員會正式否決後,亦未做出激烈反彈,而是低調處理,強調“外交休兵”方針不變,未來不會放棄“從多邊或雙邊方式繼續努力的可能性”。2009年9月,馬英九當局首次沒有委託“友邦”幫忙提案,創下1993年台灣推動“參與聯合國案”以來的先例。台灣當局特意強調,“不提案並非放棄推案”,策略改變是為了更務實積極地爭取參與聯合國專門機構及重要國際公約,例如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海事組織、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等,而放棄使用直接挑戰、無謂衝撞的方式。⑤
表3馬英九第一任內台灣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簡況表
(資料來源:作者結合張亞中的“台灣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現況表”⑥自行整理而成)
2008年5月馬英九上任以來,台灣當局在“外交休兵”策略的指導下,在參與國際組織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體訴求,如參與“世界衛生大會”(WHA)、提高“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會議”(APEC)與會代表的位階以及參與一些聯合國專門機構(尤其是一些與台灣民生相關的低政治性的專門機構)。繼台灣2009年作為觀察員參與WHA之後,馬英九當局重點訴求台灣參與“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和“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同時謀求擴展台灣在其他政府組織、非政府組織、全球性功能團體、學術團體與互助組織等的積極參與並發揮作用。
四年來,馬英九當局經過多方努力,特別是通過與大陸積極溝通和協商,連續三年以觀察員身份參與WHA,連續四年派國民黨榮譽主席連戰參加APEC。台灣新近加入或參與其活動的政府間國際組織共有7個,其中,台灣為正式會員加入的政府間國際組織3個,以觀察員身份參與的政府間國際組織3個,以仲會員身份參與的政府間國際組織1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