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
車輛超載造成匝道坍塌
據事故調查組介紹,專家組經核算,對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進行質詢,於8月26日出具了《哈爾濱市三環路群力高架橋洪湖路上行匝道橋箱梁整體傾覆事故專家組意見》,分析認定匝道坍塌是由於車輛超載造成的。
哈爾濱市安監局常務副局長劉星明通報稱,根據專家組分析意見、檢測檢驗機構檢驗結論和調查組調查取證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王志武駕駛超載貨車,潘慶、張會波、劉國東駕駛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技術數據的嚴重超載車輛,在121.96米的長梁體範圍內同時集中靠右側行駛,造成匝道鋼混連續叠合梁一側偏載受力嚴重超載荷,而導致匝道傾覆。
間接原因為執法疏漏
據通報,事故的間接原因為,8月24日,雙城交警大隊蘭陵中隊和新興中隊沒有發現事故車輛經過其管轄路段。哈爾濱市公路管理處對上級抽調執法人員增援京哈公路改造工程王崗鎮路段的要求考慮不周。八名執法人員全部從京哈公路雙城養路段抽調,致使路政巡查工作出現疏漏。8月23日,吉林省德惠市公路管理段對2-4號車進行了處罰,沒有按規定採取卸載措施。
>>處理
查清責任後將行政問責
哈爾濱市副市長任銳忱19日表示,要啟動司法程序和行政問責機制,嚴肅查處橋梁傾覆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任銳忱說,儘管引發本次事故超載車輛的駕乘人員也成了受害者,但是就其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具體行為,將通過司法程序依法依規予以處理。對在這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負有失控漏管責任的雙城市交警大隊蘭陵中隊、新興中隊以及哈爾濱市公路管理處有關負責同志和相關責任人,待責任調查清楚後,將啟動行政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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