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收存在重複課稅
今年以來,針對房產稅的爭論有日漸升溫的態勢,支持者認為房產稅可以抑制炒房、促進公平,反對者則認為房產稅涉嫌重複徵稅,加重購房者負擔。
昨日公布的研究報告同時兼顧了兩方面的呼聲,認為我國房地產稅收政策應該從降低總體稅負和逐步完善保有環節稅收結構兩方面入手。
現階段,我國針對房地產行業開征的稅收有10餘種,2010年,各類房地產稅收合計占地方各級政府稅收收入的比重超過40%。研究報告中指出,我國房地產稅收種類較多,存在比較明顯的重複或交叉課稅現象。相比之下,香港的房地產稅收就比較簡明,分別在房地產開發環節、交易環節、保有環節征6種稅。研究建議清理並取消一部分不合理收費,降低房地產行業的總體稅負。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課題組雖然主張降低房地產行業總體稅負,但同時建議調整稅收結構,將目前對房產徵稅環節“重交易、輕保有”向“交易和保有兼顧”轉變。研究建議,逐步擴大房地產稅收試點範圍,逐步構建由所得稅、營業稅和房產稅構成的簡明而且各個環節稅負更加平衡的稅收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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