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期】
任建宇:8月18日下午六點鐘的時候,他們又來了三個警察,他說要對我進行刑拘,我說刑拘,怎麼會要刑拘,我說什麼是刑拘,他說刑拘就是關你三十天,如果沒問題就把你放出來,當時我一下就懵了怎麼會突然要刑拘呢。
記者:你有沒有問為什麼要刑拘?
任建宇:沒有,害怕當時,一下子就懵掉了。
記者:你現在回想當時,你能幫我描述一下,十八號那天的你自己嗎?
任建宇:去做一個錄指紋的時候,記得很清楚,錄指紋的時候,我當時手不停的出汗。
記者:所以摁不上對嗎?
任建宇:幾次都錄的不行,這時候一個年輕警察告訴我,你現在知道慌了,我也沒回答他,當時確實慌了。他們在給我送到看守所之後,不知道我是什麼罪名,看守要登記我是一個什麼罪名進去,他們辦案人員和公安局不知道我是什麼罪,然後他們打電話問重慶市,他們告訴說我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們告訴我,你看你才多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我們彭水辦過的最大的案子才是一個叫做偷越國境。
記者:當時你聽到這幾個字,第一反應是害怕?
任建宇:覺得很可笑,不理解。就這幾句就能顛覆國家政權?網上千千萬萬都在發這樣的言論,都在發表自己的看法和認識。
【解說】7
然而,這樣的罪名最終還是落在了任建宇身上。2011年9月17日,重慶市公安局因其在網絡上轉發的圖片、上百條含有不當言論的微博,以及“不自由,毋寧死”的文化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提請將任建宇正式逮捕。然而僅僅六天之後,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的審查認為,“該案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不批准逮捕。但令人驚訝和不解的是,就在同一天23號,重慶市勞教委就下達了勞教決定書,決定將任建宇送往涪陵勞動教養戒毒所,勞教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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