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案影響】
關注心理 排查情緒
“別說槍的事兒。”今年12月初,記者在深圳走訪多名民警,對方都談“槍”色變。
對於龍新派出所民警李才坤持槍殺人案,參與辦案的趙耀稱,李才坤有家族精神病史,李正進行精神病鑒定。他稱,李性格孤僻,不大合群。
李才坤案件之外,另一起案件也引發廣泛關注。9月13日,深圳羅湖公交派出所副所長楊旭與民警吳乾春發生爭執,楊旭用匕首刺傷吳的腹部,吳槍殺楊旭後持槍自殺。
民警王俊說,他現在不敢和同事激烈爭吵,擔心哪句話談不投機引起衝突。
“深圳的基層民警精神壓力大,案子多,工作量是內地的兩三倍。”一名深圳警方內部人士說,民警的心理問題已被重視。
據悉,在羅湖公交派出所事發後,深圳警隊內部進行了大排查,瞭解基層民警的情況,對一些情緒不穩定的民警或將暫時取消配槍。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余凌雲認為,警察配槍應該經過嚴格的訓練。他認為對於非配槍民警,配備防護裝備及警械,強化民警緝拿技術、防範意識,“不一定要用槍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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