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壟斷行業的這種不合理的高收入問題,對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化趨勢則起到了強化作用。
此前上報的收入分配改革總體方案提出了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進行雙重調控的要求。
“方案要把‘提低、控高、擴中’這條主線弄清楚。”蘇海南認為,“提低”尤其具有緊迫性,也具有可行性;而調節高收入雖然具有必要性,但受客觀條件制約較大,如高收入者收入底數不清,相關法律手段、經濟手段等尚不健全,同時,受高收入既得利益者的抵制,其難度相當大,需要從長計議,多方創造條件穩步推進。
問題還不止這些。北京師範大學收入分配研究院執行院長、國家發改委收入分配課題帶頭人李實說:“我曾多次參與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徵求意見討論會,而意見征集中有不少爭論。比如壟斷部門高收入問題,怎麼界定壟斷部門,政策執行過程中可能會有些困難等。”國資委喊冤來自壟斷行業的阻力,則把作為國有資產“大管家”的國資委推上了輿論的前台。
在上述內部研討會上,該國資委副主任表示,現在國資委監管的116家央企,實際上能歸國資委管理的就幾十家,這幾十家央企都處在競爭性行業,不存在壟斷高收入問題,收入差距也比較合理。
早在2008年,國資委在冶金、電力、石油石化、航空運輸等四行業試行了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當年上述四大行業人均工資比上年僅增長6.9%,比央企職工平均工資增長低3.1個百分點,央企負責人薪酬平均水平也出現了集體下降。
除了工資總額調控,國資委還對工資實行了行業調控,對工資水平和工資總額實行雙重調控,企業內部負責人薪酬同職工收入的差距也在縮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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