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醫保、大病保障、醫療救助、商險結合提高保障實效
目前,不斷完善制度銜接,築起多層保障體系,成為各地推進大病保險的一大趨勢,提高了保障實效。
青海省實施三道保障線:一為常規保障,即按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住院統籌基金政策進行常規報銷;二為大病保障,對超過5000元起付線標準的合規醫療費用按80%的報銷比例給予二次報銷。三為醫療救助,即通過以上兩個渠道報銷後,屬於民政救助對象的,按醫療救助政策給予報銷,使救助對象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達到90%以上。
福建規定,對尿毒症、兒童白血病等20類特定病種,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方式,民政救助對象合規醫療費用實際支付比例不低於90%。此外,省紅十字會在新農合、城鎮醫保、商業保險、民政救助等報銷補償後,對存在醫療費用負擔過重、經濟陷入困境的大病救助對象給予再一次救助。
國務院醫改咨詢專家委員會委員、中華醫學會黨委書記饒克勤認為,把基本醫保、大病保障、醫療救助制度、商業保險有機結合起來,構建多層次的全民醫保體系,強化社會互助共濟的意識和作用,形成政府、社會、個人和保險機構共同分擔疾病風險的機制,將對保障“病有所醫”發揮重大作用。
從記者了解的情況來看,該項制度仍有待完善,如新農合統籌區域多在縣一級,而意見要求為市一級;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分屬不同部門管理,工作推進和協調存在一定困難。此外,為防範資金透支風險,也需要盡快推動公立醫院改革,並對商業保險機構進行有效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