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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並軌初起步:新農合劃歸人社部管理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3-25 12:07:48  


  中評社北京3月25日電/新農合劃歸人社部管理,只是為醫保城鄉並軌掃除了第一個障礙

  3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新一屆國務院第一次常務會議,提出“整合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下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下稱城鎮居民醫保)、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職責”。

  此前3月10日,時任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在全國“兩會”上作《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說明》中,也有對三大醫保“由一個部門承擔”的表述。

  據記者了解,新農合未來劃入人社部管理已沒有懸念。

  《財經》雜誌報道,然而,主管職責歸於一個部門只是開始,未來新農合與城鎮醫保制度並軌、乃至真正實現醫保城鄉統籌是大勢所趨。但長達十年的部門分治以及當下三大醫保制度分立之下,如何實現醫保並軌,其間仍有諸多難題待解。

  部門分治之弊

  堪稱世界最大醫療保障體系的新農合,起步於十年前。

  2002年10月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提出,逐步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次年1月,國務院轉發衛生部、財政部、農業部的《關於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進一步確立了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的原則。

  當時,每年的人均籌資標準只有30元,中央財政、地方財政和參保農民個人各負擔10元,財政投入占三分之二。

  由於籌資水平低,保障負擔重,人社部拒絕承擔新農合的管理職責,衛生部同樣不願承擔,兩部門之間部長級協商也沒有結果,最終中央高層拍板,決定由衛生部管理。

  新農合的首批試點得以在2003年7月啟動。正如其名稱中並無“保險”二字所顯示,新農合的制度屬性與城鎮職工醫保明顯不同,並未採用國際通用的社會保障模式,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投入,福利色彩濃重。

  試點四年後,新農合從2007年起轉為全面推進,一年之間全國參保農民就增加了3.16億人。至2008年時,參保農民人數已經超過了8億人,完成“全覆蓋”。至此,新農合作為農民基本醫療保障的制度地位得以確立。

  與此相應,新農合籌資水平也不斷增長,實際人均籌資水平在2008年升至96元,增幅近63%,遠高於此前數年的增速,籌資總規模達約784.6億元。

  在2009年新一輪醫改開始後,新農合的籌資幅度急劇增加,至2012年,實際人均籌資水平已經達到約300元,籌資規模超過2400億元,其中超過八成來自財政投入。

  2013年,人均籌資水平將增至340元,籌資超過2700億元,約占三大醫保基金籌資額的三分之一。其籌資水平與城鎮居民醫保持平。

  城鎮居民醫保的制度設置與新農合近似,但由人社部門管轄,在2007年開始試點,至2011年底,超過2.2億人參保,當年籌資規模為594億元,人均籌資水平略高於同年新農合水平。

  伴隨著覆蓋面的不斷擴大,原有的新農合管理體制越來越多地受到詬病。

  由於分屬兩個部門管理,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在大多數地方並行:兩套經辦機構、兩套人馬、兩套信息系統。而兩個經辦機構的信息系統互不兼容,不但存在重複建設情況,更導致大量重複參保。統計顯示,城鎮居民和新農合的重複參保約占總人口的10%,這無疑造成財政資金浪費。

  這種情況對醫保制度本身亦造成損害,導致風險不能在更大範圍內分擔,加劇醫保基金財務危機的可能。

  此外,新醫改三年多以來,公立醫院改革幾無進展,基層醫療機構甚至出現“再行政化”趨勢。衛生部門“一手托兩家”(既管醫院,又管醫保)亦飽受質疑,這種安排使得博弈機制無法發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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