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要求
應聘者年齡不超45歲
兩部門要求,相關人員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一般年齡不超過45歲(1968年1月1日以後出生),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具備擬擔任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應聘者限報一個聘任職位,應于6月24日下午18:00前,將相關材料郵寄並以電子郵件發送到職位招聘單位。
考試測評分為筆試、面試、綜合評價三個環節。筆試環節,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一般不低於5:1。面試環節,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一般為3:1。筆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由招聘單位確定和通知。
筆試主要測試與聘任崗位相關的理論和專業知識、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適應所應聘崗位要求的能力。綜合評價主要是根據應試者的學歷、專業、工作履歷和業績等進行評價。
聘用機制
考核不合格將被解聘
雙方將簽訂書面聘任合同,首批聘任合同期限為2至3年,試用期為3至6個月。聘任人員將依據崗位職責和工作目標,進行績效考核,包括德、能、勤、績、廉,重點考核其完成聘任合同確定的工作任務情況。考核不合格的將被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