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4日電/太子奶原創始人李途純5月31日上午現身最高人民法院,作為花旗銀行起訴太子奶和第三人五仙山公司案的證人以及被告,再次與花旗銀行交鋒。
《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這是李途純重獲自由一年多來首次現身面對昔日“敵人”花旗銀行。李途純此次出庭是作為證人,來指證花旗銀行在辦理太子奶抵押五仙山過程中存在欺詐、造假和行賄。
2007年9月12日,花旗聯合新加坡星展銀行、荷蘭合作銀行等國際六大財團,向太子奶提供5億元無抵押、無擔保的低息三年信用貸款。
2008年10月28日,花旗銀行乙太子奶公司、五仙山公司以及湖南太子奶集團供應公司等為被告,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太子奶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隨後北京高院凍結了上述土地使用權。
湖南五仙山旅遊度假開發有限公司(簡稱“五仙山公司”),註冊資本為6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依蘭。
當天,李途純表示,“花旗銀行提前收貸是引發太子奶破產的導火索,向太子奶開出致命的第一槍”。
在李途純律師翟玉華提供的李途純的當庭“陳述”中,李稱:“花旗銀行對我又詐又騙,又拉又打,迫使我為了自保,協助並同意花旗銀行,偽造五仙山公司資料,辦好了土地抵押登記。”
不過,最高人民法院庭審當天未作宣判。
花旗涉嫌造假、欺詐?
翟玉華表示:因為花旗銀行起訴太子奶,追加五仙山公司作為第三被告,又把李途純個人作為被告,所以李途純親自到庭。
對於花旗銀行將五仙山公司土地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抵押,五仙山公司於2009年10月9日向岳陽市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花旗銀行所做的抵押登記。
岳陽市中級法院2013年2月27日終審判決,花旗銀行敗訴。花旗銀行選擇重啟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起訴太子奶、五仙山和李途純。
翟玉華給本報的5月31日庭審紀要顯示:花旗銀行提出的意見:請求最高院將案件發回重審,並變更對五仙山公司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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