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至今,中央巡視組每年都會發現大量線索。2005年6月中央第五巡視組結束巡視,根據巡視組獲得的線索,不到一年時間,上海社保案浮出水面,陳良宇案也由此牽出。而在2009年,中央巡視組先後巡視了浙江等12個地區,中國保監會等4個中央金融單位,中國海運等4個國企,查獲了貴州政協原主席黃瑤、遼寧省人大原副主任宋勇等高官貪腐線索。
上述紀檢系統人士認為,取得這樣的效果源自中央巡視自上而下的監督和威懾。“如果說地方能處理好,中央不巡視,那最好,但現在還做不到這一點,而且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我國的腐敗形勢挑戰還是挺大的,甚至可以說相當大。”中央派出巡視組的監督和約束,在未來相當長一段時間是必要的,而且,這種監督手段還被賦予更高程度的重視。
摘掉“鐵帽子”,賦予新手段
這種更高程度的重視體現在了不斷完善的制度上。
在運行10年之後,巡視制度迎來了重要的調整和變革,中央巡視組收縮了巡視範圍,巡視重心由“相對全面”回歸其最主要的職能:發現和反映違法違紀線索。中央巡視組組長打破終身制,由“職務”變為“任務”,由“鐵帽子”而改為“一次一授權”。
“根據以往經驗,反腐敗者腐敗怎麼辦?監督者不受監督怎麼辦?巡視組要是跟下面串通怎麼辦?用‘一次一授權’這個辦法來解決。”李拓說,“監督是一種很重要的權力,但有時人混熟了,關係拉近了,慢慢就會形成監而不督,監督也會走過場。”從這個角度看,他認為,現在的反腐敗措施比以前更靈活、更具體、更嚴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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