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4日電/8月2日,河南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李建中被任命為安徽省公安廳廳長,而前一天,廈門市副市長、公安局長王小洪調任河南省公安廳長。至此全國省級公安廳(局)長中,超過七成為異地調任(包括中央“空降”)。據南都記者統計,全國省一級檢察長和法院院長,也有將近一半屬於異地調任。
據悉,新一輪省級公檢法機關異地調任從去年開始延續至今,這是繼2 0 0 8年之後又一輪大規模的公檢法異地人事調動,而且涉及人數較上一輪更多。
21名省級公安廳(局)長異地調任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目前30名省級公安廳(局)長中(江西暫時空缺),13名為從其他省份調任,分別為重慶、江蘇、浙江、河南、湖南、安徽、吉林、遼寧、福建、海南、山東、山西和內蒙古。
另外,有8人從公安部“空降”,分別為上海、青海、廣東、貴州、河北、湖北、黑龍江、陝西。
公安廳(局)長異地交流的第一個高峰出現在2008年,當年,多個省份公安廳長由公安部空降或從其他地方調任,但是接下來的三年,公安廳廳長的人事變動大多是本地任職。從去年開始,公安廳(局)長異地調任出現了第二個高峰,並且幅度遠超過2008年。
去年6月,中央組織部舉行公安廳(局)長集體談話,時任中組部部長的李源潮表示,要“逐步實現全國的公安廳(局)長一般都由異地交流幹部擔任”。
今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和公安部部長郭聲琨在與交流任職的公安局長交流時均表示,這種交流任職是中央的決定。孟建柱說,這是中央從全局和戰略高度作出的決策,是領導幹部全面成長的重要途徑,有利於公安廳(局)長進一步開闊視野、增長才幹,有利於公安廳局長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孟建柱還專門要求公安廳(局)長要嚴於律己、清正廉潔,面對各種誘惑,要把好理智關、情感關、廉政關,不受金錢所惑、不被美色所迷、不為權力所累。郭聲琨指出,實行省區市公安廳(局)長交流任職,是中央根據公安機關的性質特點,為加強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作出的決策,也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實領導幹部交流和重點崗位幹部任職回避制度的重要舉措。
此外,省級公安首長多由其他職務領導兼任,但由省委常委兼任的在逐漸減少。目前30位省級公安首長中,有9位由副省(市)長兼任,10位則由省(市)長助理兼任。此外,有的是由政法委書記、省(市)委常委或政協副主席兼任,沒有其他兼任職務的只有7月底8月初新廳長剛上任的河南、福建、西藏、安徽公安廳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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