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8人均為交流任職,3人從公安部空降,5人為異地任職。
上海市公安局長白少康今年3月從公安部“空降”至上海。2008年,時任陝西省公安廳副廳長的白少康指揮偵破周正龍“華南虎照”案。白少康曾說,“辦一起案件,就要辦成一本教科書”。
除了白少康外,貴州公安廳長孫立成、廣東公安廳長李春生也是從公安部“空降”。除了公安部,孫立成有長期在中紀委任職的經曆,李春生曾是河南省公安廳政治部主任。
8人中其餘5人,任前則均是異地省公安廳副廳長或副省級城市公安局長。
此輪調整,多是前任公安廳(局)長調往其他崗位、或到齡退休,職位出現空缺,屬於正常填補晉升。
趨勢
21省份已交流任職
有媒體根據公開簡曆統計,從2008年開始,全國31個省份的現任公安廳(局)長中,已有21位公安廳(局)長為交流任職,總數近七成。其中有8位是從公安部空降,其他為異地任職。
去年8月,時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與部分交流任職公安廳局長集體談話時指出,推進省區市公安廳局長交流任職,是落實領導幹部交流制度和重點崗位回避制度、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擺脫人情關係束縛,促進公正廉潔履職。
會上,時任中組部部長李源潮指出,根據中央要求,逐步實現全國的公安廳局長一般都由異地交流幹部擔任。這是中央首次對省級公安廳(局)長交流任職做出表態。
可以窺見,今後省級公安廳(局)長交流任職規模,將繼續擴大。
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也有交流任職,是從2007年開始硬性規定的。
2007年8月,中央下發換屆文件明確要求:推進省級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交流;在同一職位任職滿10年的,必須交流;新提拔擔任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一般應當交流任職。同年,“兩長”輪崗交流範圍達到50%,規模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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