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視頻技術的發展和智慧城市、平安社會建設的需要,公共場合監控攝像頭將會越來越多,城市圖像覆蓋系統將越來越健全。
而另一方面,全國統一的制度規範嚴重滯後,國家層面關於視頻監控的法律和法規目前還是空白。尤其是對監控視頻和圖像的采集、保管和利用,不少地方還缺乏嚴格的規章制度,這就直接導致侵害隱私權案件時有發生。
公共場所很多監控,都是打著公共利益的旗號而安裝,監控資料一旦管理和使用不當,就可能侵犯個人隱私,比如監控設備的設置沒有公開、明確的標識;有的監控設備從監控“公共空間”變成監控“個人”;尤其是監控資料被非法瀏覽、複制、傳播或被商業化利用。
觀點
公共利益和個人隱私並不對立
江蘇法德永衡律師事務所律師莊卓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所謂隱私權,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有關隱私權的保護,在我國憲法中就有所提及,不過表述得比較籠統,“公民的人格權應受法律保護,不受侵害。”而在侵權責任法中的表述則更為明確,“其中在談及公民的民事權益時,明確提出了隱私權。”
隱私權須受保護,這是毋庸置疑的,而在談及監控攝像頭的問題時,隱私權和公共利益兩者,卻一度被外界視為一對矛盾體。
“其實不然。”莊卓的態度很明確:“在一個理想的環境下,這兩者是可以共生的。”之所以在公共場合設置監控攝像頭,其初衷無非是為了保護公共安全,或出於防盜等方面的考慮,對於社會的整體環境來說,這並不存在問題。“能否很好地保護相關的視頻資料,保證不外洩,這才是症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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