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延遲退休年齡,簡言之,最基本的原因有二:一是中國人,無論男女,70%都不可能工作到65歲。一般而言,女的到40歲,男的到50歲,就會進入就業困難期。二是今後對於中國,壓力最大的是就業問題,如果大齡勞動力不退出勞動力市場,青年人就業就會受到影響。
當然,如果能夠保證每個在崗的職工都可以踏踏實實地幹到65歲,年老體弱者工作單位都會給予適當的照顧,萬一失業也會有失業保險托底;同時,青年人就業不會因此而受影響,勞動力市場有足夠的就業崗位容納他們,或者社會上能夠有足夠的創業機會——延遲退休年齡我們何樂而不為?
否則的話,給一個忠告:免談延遲退休年齡。因為大齡勞動力會因為就業、收入的不穩定同時還要繳納養老保險費而心生怨恨,青年勞動力則會因為就業機會缺乏同時體面的工作更難覓而滿腹憤懣。顯而易見,這會超出經濟社會的範疇,形成政治問題,造成社會的不穩定乃至動蕩,其實這是絕大多數中國人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看了“清華方案”,我對其中一些作為政策方案設計支撐的數據也提出一些質疑:
其一,“清華方案”有個沒有明說的假設,就是領取養老金的年限不能超過15年。方案中的表述:“根據精算原理,在平均壽命75歲的條件下,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應為60歲,約在2030年中國人均壽命可能達到80歲,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將為65歲。”這個“精算原理”恐怕是研究者自己假設的一個條件吧?究竟有什麼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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