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庭審中,文強一再強調,這些“紅包”幾乎都是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由其妻子周曉亞所收下。“我可以肯定,這70多筆錢沒有一次是我授意妻子收下的,她收了只把少數告訴了我。”
對於文強的異議,公訴人當即認為,他的說法與其此前的供述有所不同,稍後檢方將舉證證明。不過,緊接文強之後接受庭審的周曉亞,卻迅速地推翻了文強的異議。對於起訴書中對自己的指控內容,周曉亞表示毫無異議。而在公訴人詢問她,丈夫文強對她所收受錢財是否知情時,周曉亞明確表示,“他知道,我只要想起來的都會告訴他。”
互掐2:收錢是否辦事?
文強:“送我錢因為他們是我的好朋友。”周曉亞:“我給他打電話,後來就辦成了。”
根據周曉亞自己的粗略印象,每年光是春節來拜年、給老公送生日禮的金額都有數十萬元以上。而對於連續10多年不斷送上門來的各路巨額錢財,在自辯時文強的眼神始終顯得很“無辜”:“拜年賀生日,這是朋友來往啊!這些人在送錢來時,並沒有提出任何請托事項,因此不存在利用職權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為。”
起訴書中查明的文強收受錢財中包括了多筆高額外幣,大部分為每筆2萬美元以上。對此,文強的解釋是,這些送他高額外幣的都是他多年好友,每次知道他兒子要出國留學或他本人出國考察,別人都會送來美金讓他花費。
“為什麼每次你要出國,這些人就要給你送外幣?”公訴人詢問,文強則回答,“因為他們是我的好朋友。”
“那你有沒有給他們送過外幣?”
“沒有。”文強話音剛落,庭上立即傳來一陣竊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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