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沒有工作,住在棚戶區,連基本生活都保障不了。”傅成玉在談及協解人員現狀時亦曾感慨。
在整個河南石油改制過程中,另有人將其視為財富累積的重要渠道。
2002年4月10日,駐馬店市汝南縣檢察院反貪局人員向上級呈送一份“對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駐馬店汝南縣石油分公司原經理尹建華、原院工會主席兼人事科長駱玉甫涉嫌貪污問題”的調查報告。
該報告顯示,兩人借2000年公司改制分流機會,涉嫌虛報、冒領、套取國家資金。他們將本已退休、調出的人員列入改制人員,涉及34人次,共騙取國家資金合計236614.80元。這兩人將126573.12元退出上繳國庫後,既沒有受到任何法律制裁,也沒受到所在中石化單位的任何處分,時至今日,一人退二線、一人仍在上班。
此外,記者手上2013年駐馬店遂平縣石油公司的一份無房協解人員公示單上,有四個人的情況頗為奇怪。劉力,身份證上信息顯示,其出生於1981年,參加工作時間為1996年9月1日,這意味著其15歲就開始參加工作。同樣蹊蹺的還有劉巧、陳崢、沈恒,其出生日期分別為1980年、1983年和1984年,三人同為1996年參加工作,由此推算三人分別在16歲、13歲和12歲就已參加工作,明顯造假。
“劉力實際生於1986年2月,2000年辦理協解身份的時候只有十四五歲,根本達不到法定工作年齡。其父劉建民,是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駐馬店遂平縣公司原經理。劉力現在中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駐馬店分公司上班,擁有兩重身份。既是中石化協解下崗人員,又是上市公司中石化的正式員工。”遂平縣的知情協解人員告訴記者,“劉巧是劉建民的侄女,而陳崢的父親陳寶德是原遂平縣石油公司的書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