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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面對馬英九跛腳後的政局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05 09:53:03  


無論未來司法調查結果為何,國民黨執政政局,已進入不確定狀態。換言之,馬英九跛腳已經成為事實。
  中評社台北10月5日電/中國時報五日發表社論說,因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柯建銘涉及刑事案件受到監聽,其與國民黨籍“立法院長”王金平間討論司法關說之情節,被“檢察總長”黃世銘公開揭露而引起的政治風暴,已經發展到台北地檢署傳訊“檢察總長”、“總統”、“行政院長”作證的地步。“檢察總長”涉及的罪名據信是洩漏所持有之監聽資料,最重是三年有期徒刑,馬英九及“行政院長”江宜樺涉及有無偽證刑責,無論未來司法調查結果為何,國民黨執政政局,已進入不確定狀態。換言之,馬英九跛腳已經成為事實。
 
  社論說,馬英九與江宜樺已陷入極為困頓的局面,不但要面對民進黨毀滅性的持續攻擊,還必須為自己的權力地位與人格榮辱奮戰,國民黨也要面對政局動盪導致失去政權甚至徹底解體的可能性。
 
  政治人物可以上台下台、政黨可以輪替,國家發展與人民福祉卻不能犧牲,我們須冷靜面對當前變局,審慎思考對策,正確採取行動,讓政治變動的代價減到最輕,甚至能從錯誤中獲取教訓,發展出更有利國家可長可久的機制與制度。這場由“司法關說”延伸到“違法監聽”進而升級到“洩密、偽證”的風暴,其後續演變應分成法律與政治兩個面向觀察,先說此中的法律問題。
 
  社論說,本案所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的規定,有個關鍵字不能忽略,那就是不得“無故”洩漏其資料。本案中黃世銘向“總統”報告的“立法院長”關說司法,並未構成刑事犯罪,不是個人隱私權的範圍,因而黃世銘的報告應不足以構成“無故”的理由。本案本質是“立法院長”造成“法務部長”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若說“檢察總長”向“總統”或“行政院長”報告是“無故”洩密,那是否認為不涉刑事的司法關說亦為法律不許公開的機密?那麼,以後還能防止“立委”自行或請託“立法院長”從事司法關說?從事司法關說不犯罪,公開司法關說是犯罪,這是什麼樣錯亂的價值判斷!日後還能期待政治人物不關說司法案件嗎?因此本案不能認定為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不得“無故”洩漏資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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