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校園發生性侵案學校應賠償
【意見】
《意見》規定,對於未成年人因被性侵害而造成的人身損害,為進行康復治療所支付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合理費用,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提出賠償請求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未成年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被性侵害而造成人身損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據此向法院起訴要求上述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解讀】
周峰:性侵案件往往身體受損的幾率遠遠小於心理和精神受到的傷害。康復費用既包括身體損害,也包括精神康復的治療費用。
孫軍工:條款明確了相關機構的賠償責任。考慮到有些性侵害案件發生在校園或者幼兒輔導培訓機構,該條款可保證被害人損失得到有效彌補。通過對民事賠償責任的歸責,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督促相關單位對未成年人履行好教育、管理職責,預防、減少性侵害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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